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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察

获资助机构须每半年提交一份进度报告书,并于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提交完成报告书。有关详情请参阅申请指引附录I第5段。



项目活动成效评估

获资助机构需以量化方式说明整个项目的预期成果,以及对目标对象带来的益处。 在整个项目完成后,获资助机构须按照有关的表现指标评估整个项目的成效。

获资助机构需选取项目其中一个活动,进行参加者意见调查。 获资助机构需就该活动设计前测及后测问卷,并分别在该活动开始前及活动完成后邀请参加者填写问卷,以收回不少于参加人数约百分之二十或50份已填 妥的问卷(以较少者为准)。 参加者意见调查的目的是评估活动长远成效,作为检讨改善的根据。 前测和后测问卷结果须夹附于项目完成报告书内。

问卷–其他机构

(幼稚园的问卷结果(请使用WORD格式及/或Consolidation.xls)须与完成报告书一同交予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秘书处。 中、小学及特殊学校,以及其他机构,前测和后测的结果(请使用WORD格式及/或Consolidation.xls)须分别与安装完成报告书及进度报告书/ 完成报告书一同交予环境及 自然保育基金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