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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計劃
實踐及行動項目
2026-27年度
接受申請時間
接受申請時間
2026年5月15日至6月22日
項目性質
以社區和成效為本的實踐及行動項目,旨在把公眾的環保意識轉化為個人的具體行動,推動社區實踐減少廢物和碳排放。這類項目須在社區內起持續和可見的效果。
項目主題
實踐及行動項目可分為以下主題:
1
源頭減廢及廢物回收
•源頭減廢行動
•廚餘回收
2
清潔海岸/清潔海岸(小型)
3
碳中和/低碳生活
4
生物多樣性
5
清新空氣
6
其他主題
項目為期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或按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的要求,每個實踐及行動項目一般為期應不多於兩年。「清潔海岸(小型)項目」的項目期不得超逾六個月。首次申請機構的項目,項目期一般亦不得超逾一年。
申請方式
秘書處只接受透過Smart ECF遞交的網上申請。以其他形式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注意事項
在一般情況下,如申請機構在同一資助計劃下同時有兩個正在進行的資助項目,將不再獲批在同時期開展新的資助申請。
簡介會投影片
第一場簡介會投影片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及實踐及行動項目簡介(2026年5月8日)
第二場簡介會投影片 – 填寫申請表格的相關詳情(2026年5月29日)(待更新)
申請協助
就每輪新申請,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秘書處(秘書處)會舉辦簡介會,讓機構了解各項申請須知。如欲出席簡介會,請留意本網站的最新消息。如對申請有任何疑問,機構亦可向秘書處查詢(電話:283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