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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監察

獲資助機構須每半年提交一份進度報告書,並於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提交完成報告書。有關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附錄I第5段。



項目活動成效評估

獲資助機構需以量化方式說明整個項目的預期成果,以及對目標對象帶來的益處。在整個項目完成後,獲資助機構須按照有關的表現指標評估整個項目的成效。

獲資助機構需選取項目其中一個活動,進行參加者意見調查。獲資助機構需就該活動設計前測及後測問卷,並分別在該活動開始前及活動完成後邀請參加者填寫問卷,以收回不少於參加人數約百分之二十或50份已填妥的問卷(以較少者為準)。參加者意見調查的目的是評估活動長遠成效,作為檢討改善的根據。前測和後測問卷結果須夾附於項目完成報告書內。

問卷–其他機構

(幼稚園的問卷結果(請使用WORD格式及/或Consolidation.xls)須與完成報告書一同交予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秘書處。 中、小學及特殊學校,以及其他機構,前測和後測的結果(請使用WORD格式及/或Consolidation.xls)須分別與安裝完成報告書及進度報告書 / 完成報告書一同交予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