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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鐘博士,BBS, MH, OStJ, JP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主席

歡迎瀏覽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下稱「本基金」)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下稱「基金委員會」)網站!

本基金屬法定信託基金,於1994年6月根據《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條例》(第450章)(下稱「條例」)設立。根據條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是「基金受託人」。

政府亦根據條例成立了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除官方成員之外,其餘委員(包括主席)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向「基金受託人」建議運用本基金的方式及範圍,為環境及自然保育方面的教育、研究及其他項目及活動提供經費;審批各項活動和計劃的撥款申請;以及監督項目的進行。

政府在過去二十多年,透過本基金撥款,支持環境運動委員會和其他非牟利合資格本地機構推動綠色項目和活動,作為對香港環境及自然保育的長期承擔。過去多年本基金已資助六千多個環保項目及活動,金額超過四十億港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委任新一屆(2022-24)的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成員。基金委員會正積極開展連串工作,並啟動了不少對本基金申請者和市民大眾有利的優化措施。在基金委員會工作開展新篇章之際,希望能夠和各界攜手,一同竭力推動香港環境保護及自然保育的工作,一起為我們及子孫後代締造健康宜人的城市,將香港人對美好生活環境的嚮往變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