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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鐘博士,SBS, MH, OStJ, JP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主席

歡迎瀏覽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下稱「本基金」)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下稱「本基金委員會」)網站!

本基金屬法定信託基金,於1994年6月根據《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條例》(第450章)(下稱「條例」)設立。根據條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是本基金受託人。

政府亦根據條例成立了本基金委員會,除官方成員之外,其餘委員(包括主席)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向本基金受託人建議運用本基金的方式及範圍,為環境及自然保育方面的教育、研究及其他項目及活動提供經費;審批各項活動和計劃的撥款申請;以及監督項目的進行。

政府在過去二十多年,透過本基金撥款,支持環境運動委員會和其他非牟利合資格本地機構推動綠色項目和活動,作為對香港環境及自然保育的長期承擔。過去多年本基金已資助六千多個環保項目及活動,金額超過四十億港元。

本基金正邁向30周年,我們藉此時刻,回顧過去成果,制定未來目標,把握機遇,開拓未來。除鼓勵運用「科技創新」以推動「減排減碳」的目標;更計劃舉辦多個30周年活動,希望能讓社會各界及市民大眾更深入認識並善用本基金的資助,申請舉辦和參與環境保護及自然保育工作,推動社區實踐低碳生活及可持續發展。

相信本基金在環保及生態文明方面能繼續發揮積極作用,進一步和各界攜手,促進香港的可持續發展,自覺守護國家安全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一起努力為我們及子孫後代締造健康宜人的城市,為香港人對美好生活環境的嚮往變為現實出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