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鄭錦鐘博士,SBS, MH, OStJ, JP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主席

歡迎瀏覽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下稱「本基金」)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下稱「本基金委員會」)網站。

本基金屬法定信託基金,於1994年6月根據《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條例》(第450章)(下稱「條例」)設立。根據條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是本基金受託人。

政府亦根據條例成立了本基金委員會,除官方成員之外,其他委員(包括主席)均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本基金委員會負責向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建議運用本基金的方式及範圍,職權範圍包括審批合資格本港機構所遞交的資助申請,以為環境及自然保育方面的教育、研究和其他項目和活動提供資助、監督項目和活動的進行,並為本基金進行宣傳推廣等。

政府在過去一直透過本基金資助本港機構和環境運動委員會推展各類型綠色項目和活動,支持對香港環境及自然保育的長期承擔。本基金至今已資助本港機構推展近7,000個環保項目和活動,總金額超過40億港元。

今年是本基金設立30周年,本基金委員會將舉辦活動,回顧過去成果,同時訂定目標、開拓未來。我們希望能藉此時刻讓社會各界和市民大眾,更深入認識並善用本基金的資助,申請舉辦和參與環境保護及自然保育項目和活動,更有效運用創新方案和環保技術,推動「珍惜資源」、「源頭減廢」、「碳中和」等目標;並鼓勵市民同行攜手、身體力行實踐低碳生活,擬出行動計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推動社區可持續發展。

相信本基金在環保及生態文明方面能繼續發揮積極作用,促進香港達成環境永續及提高減碳效益的目標。讓我們自覺守護國家安全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一起推動綠色城市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努力為大家及子孫後代締造健康宜人的城市,為香港人對美好生活環境的嚮往變為現實出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