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员会主席李宗德博士,SBS,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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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在1994年根据《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条例》(第450章)成立。环保基金自2008年初及2011年中分别获得10亿元及5亿元注资后,已资助超过2,200个与环保和自然保育有关的教育、研究和其他项目及活动。

我们接受本港非牟利机构(例如大学、社区组织、学校)申请,而有关项目须属非牟利性质。如有兴趣申请资助,请登入网页「基金申请详情」阅览申请指引及申请表格。

让我们携手为香港的环境及自然保育作出贡献!